2007年4月1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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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偷”被关养狗场40小时 仙居一对夫妻双双领刑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仙法

  本报讯 6300元钱刚取出来就在路上被扒窃了,仙居县城管局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郑某和其妻子为找回丢掉的钱,把两个疑似小偷的小孩关在养狗场40多小时。日前这对夫妻双双因为非法拘禁被判刑。
  2005年9月8日上午10点左右,幼儿园老师赵某取出了家长交的学费6700元,骑自行车去幼儿园。快到时,她发现包上拉链已被拉开,钱少了6300元。有人告诉她是两个小孩偷了她的钱,她当即打电话给老公郑某。郑某当时是仙居城管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,他们从街上寻找小偷。不久后他们找到了那两个小孩,送其到公安局,不过小孩身上并没有赵某丢的那些钱。
  郑某再次去公安局的路上发现那两个小孩已被放出来了,他就将小孩带到他丈母娘家,又拨打了110。警察赶到后,向郑某解释说,因这两孩子年纪太小,一个10岁,一个13岁,又找不到监护人,所以只好放了。
  面对无奈,郑某就想着自己把钱要回来。他在小孩的身上找到了一张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。郑某说,他拨通了那个电话后,接电话的人称,小孩看好,钱好商量,并约好再联系。为了看好两个小孩,郑某想到了城管局的养狗场。于是,夫妻俩就将小孩送到了养狗场。
  当月10日,警方接到举报后解救了这两个小孩。据一个小孩说,他们被一副手铐铐在一起,双脚还被铁链锁着,三餐都有人送。当天,郑某夫妻商量好由赵某一人承担责任,赵某去投案自首。赵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立案调查。
  2007年3月20日,郑某辞去工作后到检察院投案自首。
  仙居法院近日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郑某夫妻俩有期徒刑6个月,缓刑1年。养狗场的看门人叶某也因此被判处拘役6个月,缓刑一年。